一、“59式”警服的诞生
1958年,公安部对“55式”警服进行了一些修改,设计定型了“59式”警服。 1959年10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公安机关统一采用新的警服式样。
“五九式”警服
“59式”制服将服装颜色由海军蓝改为海军蓝。警裤、裙子两侧的宽窄红线改为统一的窄红线。同时,取消了“中国人民警察”、“中国人民经济警察”、“中国人民铁路警察”的布质胸章,代之以中间有金色盾牌、浮雕国家字样的长方形红色塑料领章。盾牌上的旗帜图案。这一领章标志寓意着人民警察将继承红军的光荣传统,保卫敌人、保卫祖国,做祖国和人民的坚强后盾。
2、“66式”警服的诞生
20世纪60年代中期,由于时代背景,许多公安机构被军队接管,实行军事管制。
1966年3月,公安部向国务院专门写了关于警察服装改革的报告,提出新警察服装的款式、技术规格和质量应与干部服装相同。同年7月2日,国务院批复公安部《关于人民警察服装问题改革的请示》。
9月1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将实施新警服款式——款“六十六”警服。 “66式”警服与“65式”陆军军服的趋同,是我国警服发展史上的倒退。形式单一,不利于我国警服的系统化发展。
三、“六十六式”的风格特点
在款式上,“66式”警服取消了原来女警穿的列宁服的上衣和裙子。女警察制服的款式与男警察相同。男女警服均无红色裤线。
《六十六》警服
从颜色上来说,所有警服的上衣都是草绿色,下衣是海军蓝色。冬装(包括棉大衣、棉毛大衣、棉皮手套)全部改为草绿色。交警夏天执勤时穿白色上衣,冬天执勤时穿黑色皮风衣。黄河以北地区的交警冬季执勤时都穿马裤。
帽徽呈圆形,中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旗周围为金色麦穗和齿轮。领章为全红色丝绒领章,取代了原来的红色塑料领章。领章内嵌的金盾浮雕国旗图案保持不变。徽章和臂章已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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