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服装的大致样子是:皮布、上衣、下衣、束发戴冠、鞋履等。男女服装没有明显区别。马克思主义认为:“那些被原始民族用作装饰品的东西,最初被认为是有用的东西,或者是一种标志,表明这种装饰品的主人拥有某种对部落有利的品质。但直到后来才开始看起来像这样。”美丽之处在于它的使用价值先于它的审美价值。”
原始社会初期,人类刚刚摆脱兽性,住在深山密林的洞穴里。由于生产力极低,采集、渔猎产品极少,人们常常在死亡的边缘挣扎,根本没有美化自己的想法。冬季用兽皮遮盖、保护身体;夏天,他们赤身裸体,或捡起树叶来遮挡阳光、昆虫、蛇、风和雨。 《礼记王制》曰:东方曰氏,发而纹身;东方曰氏,有发纹身;东方曰氏,有发纹身;东方曰氏,有发纹身;东方曰氏,有发纹身。南曰蛮,刻交趾。西曰戎,有发有衣;西曰戎,有发有衣;西曰戎,有发有衣。北曰狄,衣羽居穴。雍正《云南通志》卷二十四载:树皮叶为衣,毛为饮血。综上所述,人类最早使用的衣物大多是兽皮、树叶等,此时人类已经脱离了动物仅靠毛皮保暖的境界,原始的衣物已初具规模,也就是兽皮制成的服装时代。此外,为了获得猎物,人类常常将自己打扮成猎物的形象,如戴兽角、戴兽头帽、穿着某些动物的皮毛、将自己装扮成野兽,以求接近猎物。瞄准并提高狩猎效果。这与衣着打扮是一致的。发明密切相关。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进步和工具的完善,人类已经可以掌控天然物质。各种实用用具,包括服装,都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变化,以适应人体各部位的要求。人们利用石器的锋利边缘和锋利的骨角将天然兽皮切成片或条。这些条带可用于连接部件或用作带子。将其披在身上或覆盖下半身。这种按需自由生产表明服装已经离开了萌芽状态。
当人类能够磨制骨针并用其缝制衣服时,服装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山顶穴居人遗址中已出土一万多年前的骨针;四川资阳黄安河出土骨锥。这些原始的缝纫工具足以说明,在我国一、二世纪左右,人类就已经使用骨针或骨锥来缝制兽皮衣服。这一时期的服装形式,人类已经能够将各种形状的兽皮裁片以较为精细的方式缝合在一起。穴居人的骨针比当今缝纫针所用的针稍长,约为28毫米。最粗的部分类似于缝羊毛的针,约3.3毫米。针身光滑,针眼小,针锋利。 《后汉书舆府志》记载:“古时衣毛,以皮为之”。 《诗铭》记载:“帽子,亦作衣”。表明帽子是用兽皮缝成帽子形状戴在头上的,比以前的效果更好。蓬乱的头发是一种改造。
衣皮时代的服装风格从简单发展到复杂。起初,他们很简单,没有男女之分。他们通常穿着一张完整的兽皮,并在胸前和脖子下打结。夏天穿在前面,冬天穿在前面。穿在衣服上,夜里躺下,无论风雨或晴天,冷或热,才离开身体。”《白虎通义》记载:古代衣服上覆着薄皮,可以遮住前面。但不是背部。人类最早用兽皮或树叶包裹下腹部和膝盖前面,这可能是为了保护腹部免受疾病侵害,也可能与人类赖以繁衍的生理形态有关骨针发明后,可以将分散的兽皮组合起来,使兽皮的形状更加接近人体的形状,传统服饰的发展更进一步。
随着服装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石制、陶制纺车,表明不仅用动物皮毛制作衣服,还进一步用植物纤维纺线织布,衣服的原料有了新的发展。随着人类生活的进步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对动物皮筋的需求量大幅增加,出现了供不应求的问题。在编织渔网、篮子的生产实践中,人们逐渐认识到,有些植物的皮可以编织成紧密的网,然后穿在身上,比如葛、麻等。这种紧密的网是原始织物。江苏省苏州市草鞋山遗址出土了格布残片。它们是我国发现的最早的纺织品,说明当时除了兽皮外,已经有人穿格玛衣服了。
衣服缝制始于三皇五帝时期,相当于仰韶文化时期。 《仪系辞下》记载:“帝、尧、舜垂衣而治天下,而夺天下”。 “干”指天,“坤”指地。明朝初期,天是黑色的,所以上衣像天,但颜色是黑色的;地是黄色的。时代下衣形似土,但颜色为黄色。这种上下衣形式是我国服装制度最早的基本形式之一,至今仍在影响。这与《史记》中的记载是一致的。 《魏台方义》:“皇帝始除革布。”仰韶文化时期出土的实物有纺车、骨针、陶簪、骨簪、网坠等,并有纺织痕迹。残渣,如麻布;骨针长短不一,有的短到不足一英寸,并且有几个针孔,类似于今天的粗缝纫机针,表明此时缝纫技术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陶器发簪、骨簪等表明这一时期出现了发束甚至冠,出现了帽子,人们不再“拾起”。从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出土的舞纹陶器可以看出,妇女着上下衣或附衣形式的衣服。这一时期的先民除了兽皮、树皮外,还有人造麻服装。衣服。据《世本》记载:“十(皇帝大臣)作开鞋。草扣鞋、麻鞋。”这一时期还出现了用皮革或草、麻编织而成的鞋。
此外,原始的腰带常常用草绳或皮条系起来,以保持衣服温暖和安全。江苏郫县柳林出土了一件长弓形镂空骨器,实际上是腰带上的骨环。火岛上出土的那个时期的装饰品,一端有倒刺,另一端有突出的结,类似于后来的带钩。
古代人们的服装一般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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