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古罗马服装搭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古罗马服装搭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古罗马的托加(toga),古埃及的多莱帕里(drapery),古希腊的希顿(Chiton)和希玛纯(Himation)等。
缠裹方式有4种。
第一是把所有的身体都包裹得严严实实。
第二是大部分身体包裹住,然后固定在肩膀的一侧。
第三是包裹住上半身以及一侧的肩膀。
第四则是两边从双肩自然垂直。
古希腊的雕塑建筑艺术特点:
1、第一特点是平面构成为1:1.618或1:2的矩形,中央是厅堂,大殿,周围是柱子,可统称为环柱式建筑。这样的造型结构,使得古希腊建筑更具艺术感。因为在阳光的照耀下,各建筑产生出丰富的光影效果和虚实变化,与其他封闭的建筑相比,阳光的照耀消除了封闭墙面的沉闷之感,加强了希腊建筑的雕刻艺术的特色。
2、柱式的定型。共有四种柱式:多立克柱式(Doric)爱奥尼克柱式(Ionic)科林斯式柱式(Corinthian),女郎雕像柱式。这四种柱式是在人们的摸索中慢慢形成的,后面的柱式总与前面柱式之间有一定的联系,有一定的进步意义。而贯穿四种柱式的则是永远不变的人体美与数的和谐。柱式的发展对古希腊建筑的结构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并且对后来的古罗马,欧洲的建筑风格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3、建筑的双面披坡屋顶形成了建筑前后的山花墙装饰的特定的手法。古希腊建筑中有圆雕,高浮雕,浅浮雕等装饰手法,创造了独特的装饰艺术。
古罗马的建筑艺术是古希腊建筑艺术的继承和发展。古罗马的建筑不仅借助更为先进的技术手段,发展了古希腊艺术的辉煌成就,而且也将古希腊建筑艺术风格的和谐、完美、崇高的特点,在新的社会、文化背景下,从“神殿”转入世俗,赋予这种风格以崭新的美学趣味和相应的形式特点。建筑的基本原则应当是“须讲求规例、配置、匀称、均衡、合宜以及经济”。这可以说是对古罗马建筑特点及其艺术风格的一种理论总结。在这些特点中,显然仍有着古希腊建筑的和谐、完美、崇高的风格内容,但是“合宜以及经济”的杠杆,又显然将古希腊建筑风格的“神”意,转变为了世俗的人意。这一点,可以直接地从建筑类型、建筑外观的设计方面看出。 古罗马建筑是古罗马人沿习亚平宁半岛上伊特鲁里亚人的建筑技术,继承古希腊建筑成就,在建筑形制、技术和艺术方面广泛创新的一种建筑风格。古罗马建筑一般以厚实的砖石墙、半圆形拱券、逐层挑出的门框装饰和交叉拱顶结构为主要特点。
君主制。罗马王政时代是指古罗马在公元前753年到前509年这一时期,又称为罗马王国,伊特鲁里亚时期。是罗马从原始公社制度向国家过渡时期。此时的古罗马还没有成为强大的帝国,尚未建立共和国,是传统的君主制国家。
罗马共和国,国家由元老院、执政官和部族会议(Comitia Tributa)三权分立。
掌握国家实权的元老院由贵族组成。
执政官由百人队会议从贵族中选举产生,行使最高行政权力。
部族大会由平民和贵族构成。
表现:罗马古法极重形式,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
原因:在罗马法形式主义的形成过程中,战争和宗教都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后期变化: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至衰的过程。手续、仪式繁琐的形式主义法律无疑与快节奏的商品经济不符,它只适用于罗马市民,因而其主体非常狭隘和有限,它与人的身份和特权紧密相连,与自然法的价值观严重相悖。罗马法从重形式主义的市民法发展到不重形式主义的万民法,又发展到用万民法统一了市民法,不是法理探讨的结果,而是依据罗马社会发展的实际,避开旧有理论的纠缠,通过最高裁判法的司法实践与法学家的解答一步一步完成,并达到精深而完备的程度,并最终摆脱了形式主义的羁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古罗马服装搭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古罗马服装搭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