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及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机构对公司股票上市及相关事项的意见,并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3.17元/股,发行数量为62,808,7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27,191,632.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12,707,353.51元。
增发后公司股份数量为591,834,370股。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36个月)。首发上市日为2016年4月8日,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4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5、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定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实施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实施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发行人董事会认为发行人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品种、发行股票面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申购方式、定价基础会议决议并报送日期、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禁售期、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及决议有效期提请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15年1月16日。
2015年3月4日,发行人公告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年3月20日,发行人公告了《关于推迟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暨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年4月9日,发行人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4月10日,发行人公告了《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行人于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临时)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认购方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均有所调整。上述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15年10月14日。
(二)监管机构本次发行的审批流程
2015年11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员会审核,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批准。
2015年12月23日,发行人收到《关于核准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监许可[2015]2983号)。
(三)募集资金到位及验资情况
截至2016年3月22日,发行对象开元基金、周志聪及鄂物商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将认购资金827,191,632.60元全额汇至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根据《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安排验资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3月23日出具的《中环验字(2016)010032号》,截至2016年3月22日,中信证券指定的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认购款项。公开发行总额827,191,632.60元。
截至2016年3月23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转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2016年3月23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实际收到发行人新注册资本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环验字(2016)第010033号)。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3月23日,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808,780股,每股面值1.00元,认购价格为13.17元/股。分享。共筹集货币资金827,191,632.6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12,407,874.49元后,发行人实际收到金额为814,783,758.11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2,707,353.5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62,808,780.00元,余额为812,707,353.51元。 749,898,573.51 元转入资本公积。
(四)股份登记与托管
公司已于2016年3月30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本次增发股票的相关登记材料,已确认本次增发股票将于该交易日进行。本批股票上市日前。截至当日登记完毕,正式纳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单。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额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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