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徐汉雄
近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一名学生因感情问题引发网友热议。网络报道称,福建省厦门市一家企业发布了“拒绝招收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所有学生”的通知。公司名称为厦门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并加盖公司公章。 (据新黄河11月14日报道)
公司发出“拒绝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所有学生就业”的通知(图片来源:新黄河)
据报道,11月10日,网上有消息称,一名男子外出打工,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一名女生领证。然而,这个女孩在学校爱上了别人。该男子前往学校要求解释。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关注。涉事公司招聘人员表示,该公告是“为新闻事件撑腰”,可视为“让步”。
14日下午,该公司工作人员曹先生表示,公司确实曾发布过“拒绝招收山东服装学院所有学生”的通知,而他就是该通知的发布者。曹老师说:“读完这所学校的事件后,我对涉事男孩感到非常难过。”
涉事公司工作人员回应(图片来源:新黄河)
通知发出后,问责也随之而来。曹老师称,他上午收到福州上级公司的批准函,已被降职,目前处于“停职”阶段。对于拒绝录用学校学生一事,曹老师表示:“我只是想表达一下我个人的想法,如果我亲自写的话可能不会有什么影响,但以公司名义盖上红章可能会引发更大的后果。”舆论。”他还表示:“我不会隐瞒我所做的事情,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理它,我可以接受。”
看来是出于个人愤慨,曹老师表达了对涉事男子的支持,于是以公司的名义发出了通知,表示勇于承担责任。他殊不知自己犯了大忌。首先,他把个人情感带入工作中,在就业偏好中加入个人好恶,有损公务私之嫌。二是存在偏见,涉嫌就业歧视。第三,他没有得到公司的授权。同意,以公司名义表达个人立场也是非常不合适的。
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选择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在就业上不会受到民族、种族、性别等方面的歧视。因此,任何拒绝雇用特定群体的说法都是非法的,也是站不住脚的。
山东服装学院躺着遭枪击(图片来源:新黄河)
有网友表示,即使对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一名学生的情感问题有意见,也无法一棒子全部推翻。更何况,将个别学生的情感问题与整个学校的形象挂钩也是不恰当的。怎么能因为对个别学生的情感问题有意见就上升到拒绝学校的地步呢?
另外,物流企业是否需要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生的情感问题表明立场?两者根本不相容。难怪有网友质疑这一消息是否是为了博取人气,甚至是为了炒作。
厦门市湖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稽查大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通知属实,可能涉嫌歧视,将移交稽查人员处理。这也提醒一些企业,对某类新闻事件存在个人情绪倾向是正常的,但不宜放大个人情绪、进行共同反应、轻易拒绝招聘某地人员。这不仅涉嫌就业歧视,而且也不是一种理性的态度。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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