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个月的时间里,
“家”变成了小王、小程等四个年轻女孩。
心里最不安的地方。
他们每天都尽力延长在外工作的时间,
这样我就可以少呆在“家里”的时间了。
客厅安装了摄像头
中年男房东随时都会出现在客厅的沙发上。
还有楼主时不时透露的
了解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生活,
这一切都让女孩们感到沮丧。
关于自己安装摄像头的行为,
房东刘先生坚称,
这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经过三个月的争吵,
双方都无法说服任何人,无奈之下,
女生只能先结账。
挂在客厅的摄像头依然原地不动,
等待下一个租客的到来。
男房东在客厅安装了摄像头
4名女租客惨遭
租客:签合同时才知道客厅有摄像头
年4月,在上海打工的女孩小王和小程遇到了租房到期需要换房的情况。考虑到通过中介找房子需要支付一笔不小的中介费,两人都选择通过某网站寻找房东直接出租的房子。
这套位于当地彭浦新村的两居室成为了两人的一致选择。房子价格实惠,有一个大客厅。最重要的是,房东刘先生看起来很健谈。他告诉小王和小程,如果有什么需要他帮忙的,他可以帮忙。
5月8日,小王贤与刘老师签约。合同是刘老师提供的。合同显示,小王租的是这套公寓的南侧卧室。
然而,在合同签订的那一刻,一切突然发生了变化。
签完合同后,我被告知客厅里有一个摄像头。
“我签完合同后,他突然搬了桌子上的一个大瓶子,露出了一个摄像头,并告诉我他在客厅装了摄像头,我吓了一跳,和他大吵了一架。”小王解释道。
小王和小程搬进来后,刘老师在客厅用木板搭建了一个“隔断间”,并招募新房客来看房。
每次上门拜访,刘先生都不会主动告知来访者房间里有摄像头。小王实在受不了了。当他遇到租客看房时,向他通报了情况。没想到此举也引起了刘老师的不满。
客厅里的摄像头
“据我所知,你被要求两次开门看房子,而且你还义正言辞地告诉他们,房子里有监控,你的做法虽然没有错,但却很让人讨厌,是吗?”知道广州时尚服装租赁吗?刘老师在一次交流中对小王说道。
多次沟通无果后,房东愈加“越界”
这不是刘老师和小王、小程因为镜头吵架。自5月份搬进来以来,他们一直在为此事沟通和争吵。然而,无论小程和小王如何沟通,刘老师的态度都极其强硬。“他说相机绝对不能拆。”
为了沟通顺利,女生们向刘老师提出了三种解决方案:方案一,去掉摄像头;方案一,把摄像头拿掉;方案二,女孩回家时拔掉相机插头,上班时再重新插上;选项3,如果他们必须保留相机,他们会请求允许查看其拍摄的内容。
然而,三个方案都被刘老师否决了。
“他说,如果你不作恶,你为什么害怕这个?我们说,这与你是否作恶无关。我们跟他讲法律,他告诉我们作恶我们告诉他,我们把这所房子当作我们的家,他说‘这不是你的家,这是我的家’。”
在与小王、小程的沟通过程中,刘老师始终强调,小王、小程只分别租了这套房子的“北卧室”和“南卧室”。配套的客厅、阳台、厨房等仍属于房东。所以,刘老师在这些方面可以为所欲为。
5月底,刘老师告诉小王,他要把客厅出租出去。不久之后,刘老师开始在客厅里搭建隔断间。小王和小程再次对这一情况提出质疑,而这一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透露。
“我们租的房子之前,你并没有告诉我们要在客厅做隔断。”小王说道。
对此,刘老师回应道:“住不进去就算了,好话已经说完了,租隔断不属于我告知的义务,也不属于你的权利。”
隔断建好后,小王和小程发现他们进出卫生间的空间变成了一条狭窄的通道。这段通道完全暴露在摄像头的监视范围内。每次他们进出浴室时,他们都会接触到它。在相机下。
为了避开镜头,小程调整了房东在客厅摆放的桌子的位置。这一举动,其实又激怒了刘老师。这次,他直接称呼房客为“找麻烦的女人”:“一群找麻烦的女人,总是在找麻烦,你就不能弯下脚、弯下脑子吗?得罪房东有什么好处?”
租客与房东沟通截图
租客:这个“家”太压抑了
小成、小王和刘老师建了一个客厅隔断,把房子租给了女孩小遥。他们说,住在这里让他们感到极度压抑。这不仅仅是因为客厅的摄像头,更是因为房东刘老师对他们生活的介入。
在刘老师看来,客厅等公共区域他有所有权。因此,他有权随时出现在客厅等公共区域并制定规则。
“他经常来这里,下午经常坐在沙发上。”小程说,她租的北卧室门锁坏了,而且客厅里有一个男人长期活动,让她感到很没有安全感。
不仅如此,刘老师还会监督女租客的卫生状况。
8月3日,刘老师突然在微信上告诉几位女生,他已经给她们“扫厕所”了。
“今天我给你擦厕所,因为厕所有臭味。”刘老师说道,他指定小程的妹妹今后每天完成打扫厕所的任务。他说,这是因为小成的姐姐没有签租房合同,是借钱住的。
没过多久,刘老师以小程的妹妹还没有和她签合同为由,要求她限期搬走。同时,他告诉小程,妹妹之所以被赶出去,主要是因为小程质疑他建隔间安装监控摄像头的行为,“得罪了房东”。
“让你姐姐尽快搬走,不然我亲自去赶她走的时候,他就丢尽了脸面。作为姐姐,请给他留点面子。”刘老师说道。
墙上贴有搬出通知
“任何人都不能得罪房东”、“得罪房东有什么好处”……这样的话经常出现在刘老师和租客的交流中。
“他甚至会通过镜头观察我们的表情,说我们看起来很糟糕,或者问我们为什么还没去上班。”小王说,这样的生活让三个女孩感到无比压抑。
8月中旬,他们下定决心,搬出了家。
房东:我正在行使我的权利
房东刘先生不理解小王、小程、小遥的痛苦和不满。在他看来,他只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房客的干涉侵犯了他的权利。
“我们之间不存在所谓的纠纷,他们是无理取闹。”刘老师认为,他租的房子是合租房。租客只租南、北两间卧室,其他区域仍归房东所有。
房东刘先生认为自己安装的摄像头是合法的。
虽然合同规定租户可以使用位于公共区域的燃气灶、冰箱等设施,但这仅意味着租户有权使用这些设施,租户无权干涉其对公共区域的使用。
在我自己的权利范围内,我觉得我不需要他们的同意。他们反对我隔断和安装摄像头。他们侵犯了我的权利。”
刘老师强调:“这是我的家,我是房东。”
刘老师表示,之所以安装摄像头,是为了安全,摄像头始终对着门,不影响住户的生活:“我跟他们沟通过,我说摄像头只会拍到防盗门”,不是防盗门。这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即使是三男一女、两男一女、一男一女或混合住房,合住一套房子也是合法的。”
不过,刘先生承认,在签订合同前,他并没有告知几位租客,客厅里有摄像头,客厅里会建隔断。
“我可能在通知方面存在缺陷,但我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刘老师补充道:“其实我现在坚持认为我没有义务告知,这是我的私人权利。”
律师:房东的行为明显构成侵权
尽管刘先生的理由看似充分,但在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看来,其行为已明显构成侵权。
葛律师指出,虽然摄像头安装在客厅,但对于租客来说,客厅和卧室都是房屋的一部分,它们在建筑功能和物理空间上是相互依存的。
即使在共享住房中,住户的日常行为也无法完全避开客厅空间。房东在未经租客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摄像头监控租客的行为,侵犯了租客的隐私权。
如果房东的拍摄行为获取了其他能够反映租客身份和活动的信息,例如账户密码、行踪等,也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客厅里的摄像头
对于房东刘先生所主张的观点,葛律师认为,房东将部分房屋出租给第三方后,对房屋的整体权利应受到限制。这一限制尤其体现在房东对房屋的占有、使用上不得侵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虽然房东只将卧室出租给租客,但根据租赁合同的目的,房东有义务确保租客在租赁期间的安全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如今,无论是房东未经允许拍摄租客的行踪,还是房东频繁、长时间出现在客厅,给租客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都不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这种所谓的“权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葛律师建议,如果租客遇到房东未经许可安装摄像头的情况,可以要求房东将其拆除。如果房东拒绝拆除摄像头,你可以选择报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看、强奸、窃听、传播他人隐私的,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罚金不超过500元以上。此外,租客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房东主张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道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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