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浪莎袜业向浪莎、吉娜致歉,称“在没有与你们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没有向公众透露细节,导致相关内容发布后,造成很多误解……对此我感触很深”。感到抱歉”。
1月3日,浪莎股份刚刚宣布,他们是浪莎品牌的全球品牌代言人,代言费总额为275万元。 1月4日晚,浪莎发布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取消与艺人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针对发言人“一日游”,浪莎股份回应称,郎朗和吉娜的代言尚未终止,但将与浪莎股份控股股东签订代言合同,浪莎控股集团。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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