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1月26日,蒲城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南平市投诉举报平台提供的线索,对该县文化路沉默家具面包店进行检查,发现经营者利用微信销售1件家具。以元的价格,在网上销售只无外包装标签的一次性无纺布口罩,冒充医用口罩,涉嫌构成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非法销售“三无”医用口罩,违反:010--30,000及其他相关规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二】1月27日,据举报,光泽县市场监管局对县康辉药房有限公司涉嫌哄抬医用口罩销售价格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自年1月21日起,以每包2.1元的价格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由原来的每包5元调整为25元。价格涨幅高达400%。目前,光泽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三】建瓯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于1月29日对位于建茂路39号的建瓯市扬祖药房新区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房每只口罩售价为28元,口罩采购价格为14.84元至16.8元/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号第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号第六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哄抬物价违法行为。建瓯市市场监管局正在按照执法程序调查此案,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4】1月31日,简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简阳区康辉大药房五里张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大幅提高了普通盒装儿童用品的价格。立体口罩销售价格。经查,当事人于年10月14日以6.6元/盒的价格购买了30盒普通盒装儿童立体口罩,后于1月22日以19.8元/盒的价格出售了这款儿童口罩。年1月28日起价格上调至25元/盒。简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且涉嫌哄抬物价的行为立案调查,并将作出近期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5】通报称,邵武市市场监管局1月30日对邵武仁舒堂药品零售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零售的一次性口罩生产日期为年2年)并将所售出的190只口罩现场查扣。经查,该批400只口罩是当事人通过亲戚购买的,价格为每只4元。邵武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违法《价格法》、销售过期医疗器械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审理中。
【案例6】根据举报,顺昌县市场监管局于1月28日对该县欧国时尚女装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一直在销售***-V型口罩,且未明确标注生产日期。自年1月26日起涨价,且未告知消费者该口罩为普通劳动防护口罩而非医用口罩。截至事发当日,该女装店共销售包包57个,盈利114元。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顺昌县市场监管局拟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案例7】据报道,松溪县市场监管局1月27日检查宝宝杂货店时发现,该店的口罩售价为8元一个,而疫情发生前的口罩售价为1.5元一个。售价上涨433%,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进货台账及相应票据。松溪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价格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该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处理。
【案例8】1月29日,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鑫城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佳源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1月21日起,该药房按规定销售无明码标价的产品。“三杯”面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构成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正在按照执法程序调查处理此案,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9】1月30日,延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位于江南某市的万宁堂大药房销售过期口罩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该药店于1月24日采购一次性口罩130只,有效期至年12月6日。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延平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涉案当事人购销过期医用口罩,目前正在按照执法程序处理该案。
【案例10】1月28日,政和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对政和县仁德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销售原价3元/包的普通脱脂纱布口罩和10只装一次性口罩。1月22日,二手口罩售价5元/包,1月23日,售价10元/包。1月24日,该药店以每只7.5元的价格非法采购无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和质量合格证的口罩100只,并以每只20元的价格销售15只口罩。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了解,政和县市场监管局已对政和县仁德堂大药房涉嫌哄抬物价、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等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按照执法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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