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近日,贵州省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11月、12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统计表。其中,紫云县罗轩女装店涉嫌销售不合格牛仔裤产品案件。具体信息如下:
序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案例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违法
合法代表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期限
实施处罚的机构名称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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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时监初字[2022]115号
紫云县罗轩女装店涉嫌销售不合格牛仔裤产品
紫云县罗轩女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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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迎艳
紫云县罗轩女装店涉嫌销售不合格牛仔裤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罚决定如下:
1、没收不合格牛仔裤1条;
2、罚款人民币1000元(1,000.00);
三、没收违法所得四百七十九元(人民币479.00元)。
罚款、没收共计人民币1,479元(1479.00日元)。
罚款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支付至指定账户,当事人应当主动履行处罚。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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